樂高室內高爾夫
服務條款
版本號: V1.6
發佈日期: 2026年2月28日
歡迎使用樂高室內高爾夫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代表您已經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受本政策之拘束。本服務係由樂高室內高爾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政策之內容,如您於本政策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修改或變更後之條款。
第一章 基本原則與會員制度
第 1 條 (規範目的)
為提供安全、專業且高品質之室內高爾夫運動、教學、健身與休閒服務,特訂定本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明確權利義務關係。
第 2 條 (適用對象)
本規範適用於註冊會員、月費訂閱會員、報名課程之學員、一般消費者及經允許進入本公司直接營運以及授權的場館(以下稱「場館」)之陪同人員。若本規範與個別契約另有約定者,以對消費者較有利者為準。
第 3 條 (月費訂閱制與自動續費)
- 訂閱週期(曆月制):本服務之月費訂閱以「曆月」為一週期。即自訂閱當日起算,至次月相同日期的前一日止。若次月無相同日期(如 1 月 31 日訂閱,但 2 月無 31 日),則以次月最後一日為屆滿日。
- 範例:4 月 10 日訂閱,權益至 5 月 9 日止(週期 30 日);5 月 10 日訂閱,權益至 6 月 9 日止(週期 31 日)。
- 自動續費:為確保服務不中斷,系統將於每一週期屆滿之次日凌晨自動由指定支付工具進行下期扣款。
- 資格限制:訂閱會員權益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租或冒用。
第 4 條 (入館資格與年齡限制)
年滿 18 歲 者得自行使用場館設施;未滿 18 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依場館規定使用。
第二章 場館安全與設備使用規範
第 5 條 (高爾夫模擬器安全)
- 限區擊球:使用者應於模擬器劃定之「擊球區」內揮桿。非擊球者嚴禁進入該區域。
- 設備愛護與賠償:嚴禁故意破壞或不當使用。若因人為因素導致設備(如螢幕、球桿、模擬器)毀損,需負擔全額賠償責任。
第 6 條 (健身器材使用規範)
- 健康評估:使用者應確保自身健康狀況良好,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患者應先諮詢醫師。
- 正確操作:必須依器材標示或現場教練指導操作。若因違反規範或隱瞞病史導致受傷,除器材瑕疵外,使用者應自行負責。
第 7 條 (全面禁酒令與環境維護)
本場所為維護運動安全,全面禁止攜帶任何酒精性飲品。本公司有權拒絕疑似受酒精影響或行為失控者進入擊球區,且不予退還該時段費用。
第三章 預約、報到、取消與逾時規範
第 8 條 (預約管道與支付流程)
- 全面預約制:本公司所有場地設施租用、教練課程及相關指導服務,皆採取「預約制」,於使用前須先完成預約。
- 預約管道:使用者須透過本公司官方網站預約系統、LINE 官方頻道完成預約程序。
- 全額支付機制:預約過程中須全額支付該次服務所需之費用,始確保該時段之預留。
- 支付工具:本服務採線上即時支付,支援信用卡、LINE PAY 等支付工具。
第 9 條 (取消申請、退費流程與逾時處理)
- 取消申請管道:使用者欲取消或變更預約,須於規定期限內透過官方網站系統、LINE 官方頻道或撥打公司官方服務電話提出申請。本服務之註冊會員,可選擇目前的預約項目,申請取消。非註冊會員,可憑預約號碼,申請取消。規定期限視預約項目可有不同,若無則以第9條第2款為主。
- 取消時限與扣款準則:
- 24 小時前:於預約時段開始的24 小時前完成取消者,不予扣款。
- 24 小時內:於預約時段 24 小時內取消或當日請假者,扣除該次預約費用之 50% 。若預約時使用本服務所發行的服務抵用卷、課程抵用卷、或場租抵用卷,該抵用卷則視為未使用,在其有效期限內仍可使用。
- 無故缺席(No-show):未於時段開始前通知且未到場者,或遲到超過 15 分鐘,扣除該次全額費用或課程堂數。
- 退費方式:採原路退回方式,信用卡或 LINE PAY 支付者,扣除支付平台手續費用(視支付平台服務條款)後,剩餘款項將退回至原支付工具,作業時間依各支付平台規範。
- 遲到不補時:遲到者之服務或課程時間仍依原定預約時間結束,不予補時或延長。
- 場地歸還與逾時續租:預約時段結束時,使用者應立即歸還場地與設備。若逾時5分鐘(含)以上未歸還,視為續租一個小時,並依當時身分支付該時段續租費用。
第 10 條 (取消訂閱之配套措施)
- 申請時限:如欲取消下期續費,應於下一個扣款日前至少 7 日提出申請。若逾時提出,取消將於「下下個」週期生效。
- 權益保障: 取消續訂後,本期權益可使用至週期屆滿日止,不就剩餘天數比例退費。
第四章 教練課程與實體商品
第 11 條 (教練課程與退費)
- 審閱期: 購買效期一個月以上、金額達 NT$3,000 以上之課程合約,享有 7 日合約審閱期。
- 退費公式: 退還金額 = 總繳費用 - (已使用堂數/天數 x 服務原價) - 行政手續費 (上限為總餘額 20%) 。若未依規定辦理退費,則視同自動放棄,無法向主辦單位要求行使任何權利。
- 報名後,在開課日一週以前取消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開班標準,全數無息退還費用。
- 教練團體課程具連貫性與整體性,學員於營期間如需請假,恕無法要求課程順延、補課或退費,若有以下狀況,則按本條第2款退費。
- 重大傷病:學員能提供醫師證明,顯示其身體狀況已不適合繼續該項運動。
- 突發事故:非因使用者違規行為導致的意外。
- 教練團體課程具連貫性與整體性,學員於營期間如需請假,恕無法要求課程順延、補課或退費,若有以下狀況,則按本條第2款退費。
- 重大傷病:學員能提供醫師證明,顯示其身體狀況已不適合繼續該項運動。
- 突發事故:非因使用者違規行為導致的意外。
- 課程期間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如颱風、豪大雨、地震等),均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之停班停課公告辦理,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補課時間。若學員若無法配合補課時間必須取消,則按本條第2款退費。
- 為維護課程學習效益,主辦單位保留課程內容調整及教練異動之權利 。
第 12 條 (實體商品銷售與取貨規範)
- 交易模式(網上付款,門市取貨):本服務之實體商品全面採行線上支付與預訂,並由消費者至實體門市進行現場取貨與點交。恕不提供物流配送服務。
- 當面點交與驗收:消費者於門市取貨時,應與服務人員當面確認商品之外觀完整性與規格。
- 七日鑑賞期與退換貨:依《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自「門市取貨」之次日起享有 7 日鑑賞期。鑑賞期非試用期,辦理退換貨時需攜帶完整商品與憑證,親至原取貨門市辦理。
- 特殊商品排除條款:高價電子商品如模擬器等高價電子設備,一經拆封(包含通電、註冊)即無法恢復原狀,除具備原有瑕疵外,恕不適用 7 日無條件退貨規範。
- 現場實體購買:若非透過線上預訂,而是直接於實體門市進行選購與結帳之商品,除功能瑕疵外,不適用 7 日無條件退貨規範。
- 詳細規範:更詳細的內容,請參照本公司的《消費者權益公告》與《退換貨規範。
第五章 個人資料與影像權益
第 13 條 (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
本公司依《個資法》蒐集資料,目的包含:客戶管理、安全管理及數據分析。類別包含姓名、電話、C001 影像資料(揮桿動作)。更詳細的內容,請參照本公司的隱私權條款。
第 14 條 (動作攝影與肖像權)
- 教學用途:模擬器錄製之揮桿影像供回放與教練教學分析使用,儲存於個人帳號內,不另行公開。
- 行銷授權:使用者參與活動之影像,若需用於官方社群媒體宣傳,需另行取得勾選同意。
第六章 責任與爭議處理
第 15 條 (責任限制與保險)
本公司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若非因設施維護不當,而是因使用者自身違規行為或健康因素導致之意外,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
第 16 條 (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如有爭議,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